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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危害信仰的問題
和解答

結黨紛爭的問題
保羅首先指出哥林多信徒的結黨紛爭問題:「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提到你們,說你們中間有紛爭。我的意思是,你們各人說:『我是屬保羅的』;『我是屬亞波羅的』;『我是屬磯法的』;『我是屬基督的。』」(林前一11-12,《和修》)
結黨紛爭的出現,證明信徒的生命根本沒有成長:「我餵給你們吃的是奶,不是飯,因為那時你們不能吃,就是現在還是不能,因為你們仍然是屬肉體的。在你們當中既然有嫉妒紛爭,你們不還是屬肉體,照著世人的方式而行嗎?」(林前三2-3)

保羅如何回應這個問題呢?他提醒信徒,他們已有擁有一切的生命:「所以,誰都不可拿人來誇耀,因為一切都是你們的。無論是保羅,是亞波羅,是磯法,是世界,是生,是死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都是你們的。」(林前三21-22)

淫亂的問題
哥林多信徒的另一個嚴重問題是淫亂的問題。
「聽說你們中間竟然有淫亂的事,這樣的淫亂在教外人中間都沒有,就是有人和他的繼母同居。」(林前五1)
淫亂帶來的結果十分嚴重:「你們不知道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,無論是行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心的、醉酒的、辱罵人的或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」(林前六9-10)在淫亂中的信徒,是與神的國無分。

保羅對這問題的回應,是他提醒信徒,他們的生命已經在本質上改變了。
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?這聖靈是從神而來,住在你們裏頭的。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,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,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。」(林前六19-20,《和》)
信徒的身體已是聖靈的殿,同時,它是神用重價買來的,它不再是屬於信徒自己的。

不信復活的問題
最後一個危害信仰的問題,是哥林多信徒中有人不信復活的事。
保羅說:「我們既然傳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了,你們中間怎麼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呢?」(林前十五12)這個問題帶來的後果是:「倘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,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。… 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就是徒然,你們仍在你們的罪裡。」(林前十五13, 17)即是,成了耶穌的門徒,仍然解決不了罪。

保羅的回應十分直接。
他指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有很多:復活的基督「曾經向磯法顯現,然後向十二使徒顯現。 以後又有一次向五百多個弟兄顯現。他們中間大多數到現今還在…以後也向雅各顯現,再後又向眾使徒顯現,最後也向我顯現…」(林前十五5-8)
基督復活並不是人們道聽途說的虛假傳聞,而是很多人的親身見證,保羅便是其中一位見證人。

2.
個人生活的問題
和解答

保羅亦提到不少哥林多信徒在個人生活上所遇到的問題。
首先,是關於信徒爭執時,會向非信徒尋求審判的問題:「你們中間有人和弟兄起了爭執,怎敢告到不義的人面前,卻不告在聖徒面前呢?」(林前六1)
保羅的解決方法是很根本的:「你們彼此告狀,已經是你們的失敗了。為甚麼不寧願受委屈呢?為甚麼不甘心吃虧呢?但你們反倒使人受委屈,叫人吃虧,而且他們就是你們的弟兄。」(林前六7-8)

其次,是關於禁慾的問題。
哥林多信徒中有人以為信主之後應該過禁慾的生活,於是他們中間有人說:「男人不親近女人倒好。」(林前七1)這聽起來似是一種崇高的操守。
但是,保羅卻以性慾應該得到正當的滿足來回應:「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,除非為了要專心禱告,雙方才可以同意暫時分房。以後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的時候誘惑你們。…如果不能自制,就應當結婚,因為結婚總比慾火焚身好。 」(林前七9)

接著,保羅又提到離婚和獨身的問題。
對離婚的回應是:「我要吩咐已婚的人(其實不是我,而是主吩咐的),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如果離開了,就不可再嫁,不然,就要跟丈夫復合。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」(林前七10-11)對於獨身的問題,他提出一個很現實考慮:「我願你們無所掛慮。沒有娶妻子的人,掛念的是主的事,想怎樣去得主喜悅;但娶了妻子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,想怎樣去討妻子的歡心」(林前七32-33)。

最後,是關於食祭偶像之物的問題。
保羅的回應包含三方面。首先,「關於吃祭過偶像的食物,我們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甚麼,也知道神只有一位,沒有別的神。」(林前八4)所以,食祭偶像之物,並沒有問題。
但是,保羅接下去卻補充,「不過,這種知識不是人人都有的。有些人直到現在習慣了拜偶像的事,因此他們吃的時候,就把這些食物看作是真的獻過給偶像的;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,就被污穢了。」(林前八7)即是,對某些信徒來說,食祭偶像之物是會危害他們的信仰的。於是,保羅的總結乃是:「所以,如果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再吃肉,免得使我的弟兄跌倒了。」(林前八13)

3.
教會生活的問題
和解答

關於教會的生活,保羅首先指出的是守聖餐的問題。
保羅指出:「你們聚集在一起,不是吃主的晚餐,因為吃的時候,各人都先吃自己的晚餐,結果有人飢餓,有人醉了。」(林前十一20-21)而守聖餐的正確做法乃是:「人應當省察自己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他的吃喝就是定自己的罪了。」(林前十一28-29,《和修》)聖餐並非一般的飯餐,它是要記念主為世人的罪獻上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