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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得記的故事發生在以色列的士師時期(得一1),卻與上回士師記所描述的景象有極大差別。
士師記勾勒當時的以色列人因「不認識耶和華」(士二10)而胡作非為,造成社會黑暗和人性敗壞,出現殺兄弟、殺同胞,支派互相攻擊,幾乎滅了一個支派。
對比於士師記那個令人窒息的大故事,路得記卻是一個令人感覺溫暖的小故事。
我們將會在路得記看到:
外族女子因歸向
以色列的神,
而得到神的祝福
以色列國中,仍有人民
是以耶和華的律法
作為生活準則,
會幫助窮人、
寡婦和寄居者,
他也得到神的祝福

路得說的一段話,顯出她對婆婆有着一份死心塌地的愛,要決意跟從她:
請不要逼我離開你回去,不跟從你。
你到哪裡去,我也要到哪裡去;
你在哪裡過夜,我也要在哪裡過夜;
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,你的神就是我的神;
你死在哪裡,我也要死在哪裡,葬在哪裡。
除非死亡把你我分離;
如果我離開你,願耶和華加倍懲罰我。
(得一16-17)

從路得這段話可見,婆婆拿俄米──也許還有她公公和丈夫一家人的生命,已深深地影響了路得。
拿俄米一家寄居摩押,但他們並沒有轉拜摩押的偶像,反而吸引了路得歸向以色列的神。路得願意把以色列視為自己的國,把以色列人視為自己同胞;所以,可見摩西在申命記的話是真的:萬族都會羨慕和稱讚以色列的律例是何等聰明和有智慧,以色列的神是與人親近的神(參申四6-7)。
只要以色列人愛神和行神的律例,外族人都會被吸引流歸以色列國。
拿俄米與路得回到家鄉鄉伯利恆的時候,恰好是收割大麥的時間(得一22)。
以色列國有神為以色列民訂立的律例,當中包含了一些幫助貧窮人的律例,就是田主要在收割的時候,讓窮人在田中拾取遺下的麥穗(有關的律法參看利十九9,二十三22;申二十四19),讓窮人有糧食可吃。
拿俄米已經有一個好媳婦路得陪伴和幫助,回鄉後還遇到親族中一個仁慈的田主波阿斯,他持守神的律法,讓路得與其他有需要的窮人一起在他的田中拾麥穗。(得第二章)
波阿斯不單遵從耶和華的律法,他還明白耶和華的心意是連外族人也要祝福的。當路得問他:「我是個外族人,為甚麼會在你眼前蒙恩,蒙你關照呢?」波阿斯回答說:「願耶和華照你所作的報答你;你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,願他充充足足酬報你」(得二10-12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