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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羅在這封《加拉太書》中,
要講一個怎樣的故事?
很明顯,這故事的焦點是:
福音

在這封短短的信中(只有6章),保羅一共提到「福音」這個名詞有7次之多,對比篇幅長很多的羅馬書,那裏只提了9次,而哥林多前書和後書亦分別只提了8次。
不但如此,加拉太書亦提到「傳福音」這個動詞8次。反觀保羅其他的書信,只有哥林多前書提得最多,有6次。其他書信不是只提一兩次,就是完全不提。
由此可見,加拉太書是要針對性地講出福音對教會的重要性。

為甚麼要如此針對性呢?
原因是:
有人傳錯誤的「福音」

保羅在信的開始便鄭重指出,有人將錯誤的「福音」傳給加拉太的信徒。
「我很驚奇,你們這麼快就離開了藉著基督的恩呼召你們的那一位,去歸向別的福音。其實那並不是另一個福音,只是有些攪擾你們的人,想把基督的福音改變。」(加一6-7)
這件事對教會的破壞極之嚴重,因為它將教會乃以建立的基礎改換了。所以當保羅一知道在加拉太剛剛建立起來的教會,受到這方面的攪擾之後,他便立刻作出回應,要去喚醒這個陷在危機中的教會!

同時,保羅對那些傳錯誤福音的人,作出了嚴厲的指責。
「無論是我們,或是從天上來的使者,如果傳給你們的和我們以前傳給你們的福音不同,他就該受咒詛。我們已經說過,現在我要再說,如果有人傳給你們的和你們以前所領受的福音不同,他就該受咒詛。 」(加一8-9)
保羅就一而再指出,這些人要受到咒詛。

不單如此,保羅指出,
「那攪擾你們的,無論是誰,
必定要受刑罰。 」(加五10)
並且,他極其憤慨地表達了對這些人的厭惡。
他說:「我恨不得那些擾亂你們的人把自己閹割了!」(加五12)
那麼,這所謂「福音」究竟錯在哪裏?

錯誤的「福音」錯地哪裏?
錯誤一,是它強調遵守舊約律法,對信徒來說仍是至關重要。

對此,保羅便不斷指出,福音的核心不是律法;遵守舊約的律法根本不能叫人稱義:
「我們…不因律法的行為稱義,因為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稱義。」(加二16,《和修》)
保羅指出律法的真正作用只是:「信的道理還沒有來到以前,我們在律法下被囚禁、被圍困,直到那要來的信的道理顯明出來。這樣,律法成了我們的啟蒙教師,領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可以因信稱義。」(加三23-24)
律法只是預備人去接受福音的
啟蒙教師而已。


錯誤二,
是它強調信徒要同時受割禮。

對此,保羅便不斷指出,福音的核心不是割禮。
他刻意提起一事,就是他和巴拿巴有一次去耶路撒冷,「與我同行的提多,雖然是希臘人,也沒有強迫他受割禮」(加二3)。這表示割禮與人得到福音並無關係。
他又提到自己傳福音的重點:「如果我仍舊傳割禮,我為甚麼還受迫害呢?」(加五11)割禮根本不是他傳福音的重點。反之,他說:「如果你們受割禮,基督對你們就毫無益處了。 」(加五2)
因為一個以受割禮為「福音」的人,「他有責任遵行全部的律法。」(加五3)可見,強調割禮,只會將人與基督的福音分割。

錯誤三,
是它強調信徒要與外族人分別出來。

對此,保羅便提到他一次對彼得的責備:
「磯法到了安提阿的時候,因為他有該責備的地方,我就當面反對他。從雅各那裡來的人還沒有到以前,他和外族人一同吃飯;但他們來到了,他因為怕那些守割禮的人,就從外族人中退出來,和他們分開。」(加二11-12)
基督的福音是不會要求猶太人從外族人中分別出來的。

保羅指出,這三個重點只會做成轄制。
傳統看法認為這是一種「律法主義式」的轄制;即這「福音」的錯誤是要人靠行律法得救。不過,這看法有一個明顯的困難:割禮是一個立約的記號,在亞伯拉罕的時候便已經設立,遠早於摩西頒布律法之前,。
如此看來,這「福音」的錯誤,不在於要人靠行律法得救,而是要人受割禮,成為猶太人,以致得救。這樣才會衍生出,要守全部律法,以及要與外族人分別出來的問題。

所以,錯誤的「福音」的錯,
是它要人接受割禮,
成為猶太人,
才能得救!

福音的核心
是耶穌基督!

保羅在信中強調的,是福音的核心只是耶穌基督,以及他為人類所做的事。
保羅指出,耶穌基督為人類所做的事,就是他的捨己、釘十字架和承受咒詛。
在信首,保羅先指出:「基督照著我們父神的旨意,曾經為我們的罪捨己,為的是要救我們脫離現在這邪惡的世代。」(加一4)
然後,他在信的中間部分講明,基督捨己的意思就是:「耶穌基督釘十字架」(加三1)。
而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帶來的結果就是:「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,就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」(加三13)。

保羅在信中以「耶穌基督的信(可理解為「信實行為」)」來稱耶穌基督為人類所做的事。
為甚麼「耶穌基督的信(信實行為)」能拯救人類脫離邪惡的世代和脫離律法的咒詛呢?
保羅的答案是:「聖經把萬物都圈在罪裏,為要使藉耶穌基督的信而來的應許歸給信的人。」(加三22,《和修》的註)

耶穌基督的信(信實行為),顯明他就是亞伯拉罕的那個特定後裔。
於是,神曾經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這個後裔的產業(參加三16-18,《和修》),便會因著人相信耶穌基督因信(信實)所做的一切,而能夠一同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,一同領受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產業。

這個產業並不是單純一塊土地,而是在這塊土地上,神會與他的子民同住,會在子民中間建立起一個屬神的國度。
耶穌基督的福音便會令到相信的人得到這個應許。

接受福音=得到自由

接受基督福音的人,他們會得到應許的產業,就是他們會得到真正的自由。
所以,保羅在信中多次提到自由(加二4; 四22, 23, 26, 30, 31; 五1, 13)。
此信最重要的一句宣告就是: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為了要使我們得自由。所以你們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役的軛控制。」(加五1)

基督使人得自由,明顯是呼應基督的福音會使人得到所應許的聖靈:
「這樣,亞伯拉罕所蒙的福,就在耶穌基督裡臨到外族人,使我們因著信,可以領受所應許的聖靈。」(加三14)